各党总支(院党委)、各学院、各部门:
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及时在教职工中传达学习,教育广大教职工严格遵守“八个严禁”规定,切实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廉洁过节。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规范自己,发挥好“头雁效应”。
特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的通知.rar
中共内蒙古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