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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12-29]

各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根据自治区纪委印发的《中共内蒙古纪委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内纪发〔2017〕19号)精神,现将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正风肃纪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以下“十个严禁”要求:

(一)严禁元旦、春节期间突击花钱;

(二)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三)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四)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五)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六)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礼券、有价证券、微信红包等;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八)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参加“一桌餐”等隐蔽吃喝活动;

(九)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十)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二、严格责任落实

各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和党员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严查严纠“四风”问题,特别是针对“四风”新动向和隐形变异的违规问题要采取过硬措施,坚决加以整改。

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要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确保正风肃纪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问责

纪委监察审计处将严格履行监督责任,节日期间,设置监督举报电话,畅通信访渠道,并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我行我素和顶风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举报电话:4393311 举报邮箱:sdjw@imnu.edu.cn

内蒙古师范大学纪委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