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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

[日期:2008-11-05]

      为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号)、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教育信访工作的几点意见》(教办厅[2007]5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校信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性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做好信访工作,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党风建设尤其是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在化解矛盾、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等方面做了诸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同时,许多矛盾和问题将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信访工作面临的任务比较繁重。我们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正确认识和把握信访工作的基本特点和规律,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地把信访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二、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推动我校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信访工作的目标任务: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着力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形成信访工作新机制,推进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从政策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在政策制定中要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重视信访责任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群众意愿得到体现。

       2.广泛征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建立健全建议征集制度,努力拓宽征集渠道,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引导群众对学校的工作积极献计献策。对于群众反映的重要意见和建议进行深入的调研和论证,对正确的意见和建议要积极采纳,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

       3.认真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依法按政策抓紧解决;对群众提出的应当解决、但因客观条件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向群众解释清楚,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予以解决。要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不能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要充分尊重群众提出意见、反映问题的正常信访权利,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要确保有人受理、有人承办、有人督促落实,确保信访渠道畅通。要坚持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要通过开通信访专线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引导群众更多地以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表达诉求,为群众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请求、查询办理情况提供便利条件。  

       5.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受理、交办、督办、回复、复查群众信访事项的工作规则和制度。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办理,确保每一信访事项都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6.依法规范信访行为。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7.切实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在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同时,加强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做好对上访群众的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化解矛盾工作。要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切实把处理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思想教育和政策法制宣传的过程,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四、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1.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学校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信访工作负总责,对重大、复杂、疑难信访问题,要亲自过问,亲自推动解决。其他领导要切实承担起协调处理分管工作领域的信访问题的责任,对所分管部门发生的信访问题,要积极主动协调处理。

       2.健全和完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处理信访突出问题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部署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复杂、疑难信访问题。超前做好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

       3.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准确地掌握信访信息,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早处置。认真负责地做好内部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

       4.健全和完善信访督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和行政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信访督查机制。不断加大督查工作力度,确保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推动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对没有按照规定处理信访问题的,要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对群众信访反映的政策性问题,要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建议;对在信访工作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提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

       5.健全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脱离实际、盲目决策、不依法行政,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而引发信访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敷衍推诿而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法定程序,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五、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

       1.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经常研究改进信访工作的措施,处理重大信访事项,支持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切实发挥舆论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作用,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注重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信访群众依法进行信访活动,自觉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2.大力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信访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力度,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信访干部要予以重用。进一步加大对信访工作的投入,建设好群众上访接待场所,改善信访干部的办公条件,保证信访工作经费。信访干部要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扎扎实实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