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精神,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扛牢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对锲而不舍纠治“四风”作出的新部署,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抓紧抓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牢牢扛起“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守好党的二十大以来的第一个节点。
二、强化纪律规矩,严守廉洁底线
全体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员工要大力弘扬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严格要求自己,严格家教家风,带头勤俭文明过节,自觉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攀比炫富、奢侈浪费。严禁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者福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支出、年底突击花钱、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严禁节礼过度包装、渲染奢侈氛围;严禁岁末年初以总结部署工作等名义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三、强化监督问责,严格正风肃纪
学校纪委将将紧盯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抓住关键少数和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及时准确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严防隐形变异问题滋生。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舆论关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重要舆情,依规依纪核查处置,以优良作风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校园政治生态。
举报电话:7383701、7383702
邮箱:sdjw@imnu.edu.cn
中共内蒙古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