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治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高校纪工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纠风办对我校进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评议主要内容有:(一)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情况;(二)推进校务公开,规范办学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情况;(三)规范招生行为,实施“阳光工程”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四)规范收费行为,执行收费政策,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及服务性收费情况,资助家庭贫困学生情况;(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及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端正学术风气情况。监督热线电话:0471-4812542(自治区人民政府纠风办),0471-6203721(自治区高校纪工委)。广大学生和教职工要充分了解评议的目的和意义,积极参与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