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高校纪工委《关于2012年度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及行风评议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现将自治区高校纪工委来我校进行201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及行风评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时间:12月18日全天
二、检查考核议程:
(一)检查考评大会。上午9:00,在音乐学院音乐厅召开检查考评大会。由校领导报告2012年度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及行风建设工作报告(报告不超过40分钟)。参加测评的人员必须上午8:30之前到场。
(二)民主测评。检查考评大会结束前,按照要求给每位参会人员发放民主测评表3张(党风廉政建设2张,行风建设1张)进行民主测评。
(三)召开座谈会。上午10:00 ,分别召开一线教师代表(20人)座谈会(田楼702会议室)和学生代表(20人)座谈会(田楼715会议室)。参加座谈会的教师代表中不能有二级学院(系)领导和行政人员兼职教师,学生代表中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四)查阅资料。在召开座谈会的同时,考核组指定人员查看资料,资料包括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会议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学校主要领导年内在学校会议上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情况、学校年内组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和培训情况、学校出台的反腐倡廉制度和规定及开展行风建设有关材料等。(田楼802会议室)
(五)个别谈话。下午2:30开始谈话,谈话对象是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环节干部(与校领导谈话地点设在田楼802会议室,与环节干部谈话地点设在田楼702会议室)。
(六)意见反馈。下午5:00召开由学校班子成员参加的现场反馈意见会(田楼802会议室)。检查考核组主要反馈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并与学校沟通有关情况。对行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时间为2013年3月底,整改情况于3月底前报送自治区高校纪工委。
三、2012年内蒙古师范大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及行风评议工作任务分解中的有关单位请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纪委监察审计处
201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