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和单位:
12月初,自治区高校纪工委将来我校进行201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自查与检查考核暨行风评议,为了做好迎检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部署安排如下:
一、认真学习相关文件
1.《内蒙古师范大学201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自查方案》(校党纪发[2012]10号)
2.《内蒙古师范大学2012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校党纪发[2012]9号)
3.《内蒙古师范大学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内师党发〔2012〕42号)
4.《关于印发< 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通知》(内师党发〔2011〕45号)
5.《关于印发< 内蒙古师范大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内师党发〔2008〕33号)
二、配合纪委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
1.提供5年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相关材料和统计数据(具体工作分解详见《2012内蒙古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工作任务分解》。
2.提供2012年度行风评议相关材料和数据(具体工作分解详见《2012年内蒙古师范大学行风评议工作任务分解》。)
3.各单位对照《内蒙古师范大学2012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评议内容撰写2012年度行风评议自查总结。
4.各单位对照《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内蒙古师范大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分工方案》撰写5年来的惩防体系建设自查总结。
5.各单位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编制本单位风险岗位职权目录、单位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个人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绘制重点岗位权力运行流程图。(该工作要做实做细,上报时间可稍微推迟一点,但不得晚于12月15日,学校将统一编制和绘制全校风险岗位目录和流程图)
6. 《2012年度高校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自查表》和《高校<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表》)由纪委负责填写(各单位不需要填写这两张表格),需要相关部门提供数据时由纪委负责协调联系。
三、各单位请于11月30日将上述材料报田楼823张玉兰、林海河处,如有疑问请向纪委张玉兰、林海河咨询。
纪委监察审计处
2012年11月27日
关于部署201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自查与检查考核暨行风评议工作的通知11号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