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签订仪式
6月13日下午,我校在信息楼报告厅举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签订仪式。校党委书记陈中永,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高云峰,副校长刘前贵出席签订仪式,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签订仪式。签订仪式由校党委副书记格日乐图主持。
校党委书记陈中永在讲话中强调,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把责任制原则和严格管理理念运用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生动实践;学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与各学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既是对大家的思想要求,也是对大家的工作要求,更是一项政治要求。陈书记在讲话中还对我校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简要回顾并对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进行了重点部署和安排。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高云峰指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主要目的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发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有利于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有利于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有利于责任人经常对照检查思想和作风方面的问题,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他要求,各学院、各部门要在本单位全体教职工中开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宣传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班子自身建设结合起来,有针对性的做好预防腐败工作,着力推进廉政风险防范工作。
校党委副书记格日乐图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签订仪式,更是一次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会人员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按照签订的责任书要求,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促进我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为学校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在签订仪式上,教育科学学院党总支书记李笑燃、文学院党总支书记克金布、数学科学学院党总支书记斯钦孟克、后勤管理处处长巴图、华远科技开发总公司总经理袁常军作为单位代表依次上台与校党委书记陈中永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