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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办《内蒙古师范大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信息平台》试运行应用培训会议

[日期:2014-12-26]

    12月22日下午,《内蒙古师范大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信息平台》试运行应用培训会议在信息楼报告厅举行。校纪委副书记、监审处处长赛音庆格勒主持召开了应用培训会议。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和组织部、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处)、人事处、学生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国资处、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负责人以及上述参会各单位指定的信息员参加培训会议。

    监审处监察科科长林海河对《内蒙古师范大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信息平台》的设计开发理念、原则、方法、结构和功能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对该平台进行了操作演示。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高云峰在培训结束时讲话。他指出,我校廉政风险防控模式是“制度+科技”。风险防控是制度,平台是“科技”。“科技”使制度具有了可操作性,从而使制度变成实实在在关“权力”的笼子。关于风险防控,突出三条原则:一是突出重点,严把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确定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生考试、干部人事、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学术诚信、奖助学金、校企管理等九大领域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二是阳光公开,涉及九大领域,事务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三是全员参与监督,,全校师生都可以参与监督工作,关注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事项。他强调,该平台作为我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公开的平台、政策的平台、互动的平台、信息反馈的平台、监督的平台”,其建成和上线试运行将使我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更具有操作性,从而有效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纪委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专项工作的指示和精神。

 

附:《内蒙古师范大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信息平台》简介

    为实现对学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进行有效防控,使监督、执纪问责制度化、规范化,校纪委组织有关专家设计开发了该平台。

    该平台以中央、自治区纪委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专题工作的精神为依据,结合我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关文件设计开发而成的。该平台前台主页共设置有:通知公告、事务公开、规章制度、重点领域、警示教育、网络举报、理论前沿等栏目。学院部处二级页面中包含:通知公告、事务公开、规章制度、工作流程、防控措施、单位承诺书、个人承诺书、个人防控等。后台设置有:个人信息管理、部门管理、信息发布、受理举报、防控设置、防控监督、动态预警、查询统计、短信平台、评论管理等。

该平台可及时对全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数据采集、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估,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可能存在廉政风险的事项发出风险预警,及时防范廉政风险;面向领导、师生、社会服务对象开展网络调查与评价,及时了解监督事项实施情况和社会舆情;统计查询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工作事项数据,并可进行对比分析。

    该平台作为我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将有助于我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统一和规范;有助于对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生考试、干部人事、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学术诚信、奖助学金、校企管理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客观、真实地记载、反映上述工作的政策依据、制度保障、工作流程和条件结果,最大限度地实现阳光公开,通过公开实现对相关权力运用的全员监督;有助于重点领域相关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开展和监督管理,广泛吸取群众意见,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试运行登录网址: 118.230.58.253:8889/p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