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34岁的袁菱从西南石油学院选调到四川省西充县任副县长。那个时候,她满怀憧憬,立志要干一番事业,对腐败分子充满鄙视。她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自己会因为腐败,站上法庭的被告席。
2015年7月10日,袁菱泣不成声。这一天,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和行贿罪,她被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受贿赃款4052万元被依法追缴。
14年弹指一挥间,曾经的廉洁楷模居然沉沦到自己都不敢认的地步。袁菱的忏悔撕心裂肺:“我是怎么变成了今天这副贪婪金钱到疯狂而又怪异的丑恶模样?”
过去与现实的对比让人唏嘘不已。袁菱初入政坛的誓言仿佛犹在耳旁,可她却已背弃自己、背离组织,成了“被人戳脊梁骨”的腐败分子。
是什么让她初心泯灭,一错再错?又是什么让她变成了自己曾经最痛恨的人?袁菱案给我们留下了无尽的思考。
曾誓言“同流不合污”
袁菱的忏悔:(从大学被选调到西充后)我当时听说有些基层干部不严格要求自己,在经济上容易出腐败问题,我就暗暗给自己定下了“同流不合污”的行为准则。
案情回顾:袁菱,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1988年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此后进入西南石油学院任教,2000年任西南石油学院团委书记。2001年进入政坛,历任西充县副县长,西充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7年任蓬安县委副书记、县长,2011年任蓬安县委书记。
2001年是袁菱人生中的关键一年。这一年,她离开工作了13年的大学校园,带着组织的厚望担任西充县副县长。
新的工作岗位带来了新的环境,也给袁菱带来了新的体验。比如,在大学时,过春节没有人送“红包”,到县里工作后,送的人多了起来。
对此,袁菱一开始很不适应——收的话怕违反纪律,不收的话怕显得不近人情,用她自己的话说是“完全没有了大学校园的那种简单、轻松的工作感觉”。
几经纠结,袁菱还是决定“同流不合污”,不开这个口子。起初,她也的确做到了。
南充市一位熟悉袁菱的干部表示,袁菱早年在廉洁自律上非常讲究。2002年底的一天晚上,一个干部给她送了1万元,当时她和老公带着儿子开车去追,追了几里路去退钱。
“当时的我不仅是不敢收钱,而且从内心也是不愿意要的。”袁菱说,对于拒绝收钱,退还给别人的钱,她还给自己定了一个“退钱不过夜”的规矩,目的就是不给自己机会去犹豫。
点评
没有人生来就是腐败分子,但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监督,不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好人也会变成坏人。袁菱就是典型的例子。她初入政坛时对腐败深恶痛绝,有洁身自好的自觉,如果能坚持下去,未尝不能干一番事业。可惜的是,她的信念不坚定,随着她职位的逐渐升高,制度和监督对她的约束力没有增强,反而逐渐减弱。
袁菱案告诉我们,对于干部,不仅要严于初始,更要严于过程、贯彻到底,职位越高、权力越大,监督越要严格、越要透明,这样才是对干部真正的爱护。
价值观变成“适者生存、不适者亡”
袁菱的忏悔:(收送“红包”)我参与其中,或看或做,收收送送,渐渐地忘记了自己暗暗定下的“同流不合污”的行为准则,而践行着“适者生存、不适者亡”的行为方式。
案情回顾:有一次,袁菱的一名部下来到她办公室,寒暄几句后,这名部下拿出一个装着1000元现金的信封,一边递给她一边说:“本想买点礼物,又不知道买啥。”
袁菱很坚决地把信封推了回去,并且亲自塞回这名部下的包里,两人都很尴尬。这名部下原本和她走得很近,这次之后,开始有意无意地疏远她。
对此,袁菱耿耿于怀,觉得这件事处理得不好,因为一个“红包”,失去了一名部下的“信任”,得不偿失。
而在县里工作一段时间后,她逐渐意识到,逢年过节互送“红包”似乎是个“平常事”,“好像已经成为工作中的一个内容、一个任务”,大家见怪不怪,不收不送反而显得另类。
于是,袁菱开始尝试着“改变”。她对“红包”不再排斥,或看或做,或收或送,不仅不以为耻,反而渐渐“如鱼得水”,胆子也越来越大。
“感觉必须用钱维系、保持、勾兑各方面关系,否则,辛勤工作得不到认可,想进步也没有人支持,民主推荐也得不到多少票。”袁菱落马后忏悔说,不管是收还是送,自己都毫无敬畏之心、胆怯之意,在打点各种关系过程中,早就把过去的准则抛到了脑后,而开始践行起所谓“适者生存、不适者亡”的行为方式。
点评
面对一时的坏风气,是随波逐流还是独善其身,是挺身而出还是明哲保身,体现一个党员的党性。袁菱在面对这样的选择题时,交出了一份不及格的答卷。从开始的洁身自好,到后来的随波逐流,从慢慢地习以为常,到逐渐乐在其中,甚至推波助澜,她一步一步地挖好了自己的坟墓。
袁菱曾自视为“很有自我约束意识和自我控制能力的人”,觉得“自己虽然不算是辆‘宝马车’、‘奔驰车’,但是有良好‘刹车装置’的‘普通车’。”然而,从她信念动摇、思想出轨的那一刻起,她就自己亲手卸掉了遵规守纪的“刹车装置”,结果越跑越快、越跑越偏,直至违反党纪国法,“车毁人亡”。
哪里有工程,人就往哪里凑
袁菱的忏悔:我用所谓的投资入股方式敛财,其实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投资入股是我用来规避调查的手段和方式,其实质就是利用我作为县长、县委书记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收受老板的好处。
案情回顾:办案人员介绍,袁菱贪腐起来有两个特点:一是讲求“技术含量”,很少直接收现金。二是索贿“四处开花”,哪里有工程,人就往哪里凑。
袁菱对“风险”极为重视,一般都是让身边人出面,以“合伙做工程、出资入股”等形式和老板们一起“搞项目”,再以分配利润等名义受贿。
比如,2010年下半年,通过袁菱打招呼,重庆某建筑公司川北分公司获得蓬安县景观墙工程,该公司负责人孙某提出要“感谢”。
这时,袁菱明确告诉“居中联络”的丈夫龚某:给钱就坚决不要,这是受贿,如果孙某要感谢,就和他合伙做个工程,可以规避风险。
于是,袁菱在没有实际出资的情况下,以堂弟名义在孙某工程中占了50%的干股,三次“分得利润”187万元。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袁菱自以为“擦边球”打得很好,“入股”经商既“安全”又“高明”,既规避了风险又找准了财路,逐渐大胆。特别是其担任县委书记以后,她在蓬安一言九鼎,越发肆无忌惮。
“她民主集中制执行得很不好,开会经常先表态,自己说了算,重大问题也不上常委会。”蓬安县的一名干部表示,担任县委书记后,袁菱兼任土地领导小组组长、财经领导小组组长,规委会主任等职务,把有关土地的权力牢牢攥在手里,一手遮天。
没有限制的权力让袁菱慢慢走向疯狂,到后来她干脆直接索贿,连表面功夫都懒得做。
南充市某房地产公司老板想变更土地用途,请她“关照”。袁菱把该老板叫到办公室,先是问:“楼盘怎么样啊,容积率多少啊,回报率多少啊……”寒暄完毕,直接切入正题:“我亲戚手里有点钱,想入下股。”该老板随即答应让其入股20%,后来“分配”给袁菱“利润”900万元。
“袁菱贪腐起来已经丧失理智,只顾‘埋头搞钱’,根本不‘抬头看路’,甚至对关系不怎么好的老板,也张口就要‘入股’。”办案人员告诉记者,直到被人举报,袁菱才发觉“居然已经搞了这么多钱”。
点评
袁菱是典型的欲迷心窍、利令智昏,她担任县委书记不过两年,贪腐数额就飙升到4000多万元,令人震惊。同样令人震惊的是县委书记的权力之“大”:在一个县里,县委书记如果要搞腐败,任何方面、任何事情,都可以成为她捞钱的借口。袁菱到后期之所以肆无忌惮、无法无天,其根源就在于一言九鼎、一手遮天,早就忘了自己是谁。
2013年8月,袁菱在网络上被人实名举报,虽然举报内容不属实,但她已成惊弓之鸟。这时,她不仅没有幡然悔悟,反而利用手中权力,与老板订立攻守同盟,企图对抗组织调查。她把老板一个个叫过来“模拟谈话”,自以为“准备充分”、一切尽在掌控中。不料,事到临头,老板们弃她如敝屣。
县委书记的能力高低、表现好坏,能不能经受住各种诱惑的考验,直接关系一方发展和百姓福祉。袁菱及其前任邹平先后落马,影响和带坏了蓬安一批干部,阻碍了当地经济发展。
“关键是权力,县委书记权力用不好太可怕了,老百姓跟着吃苦。”办案人员表示,要把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理念融入到对县委书记的监督中,增加强有力的发现问题的手段,避免县委书记权重难制,一手遮天。
害人害己,悔恨已晚
袁菱的忏悔:面对如此让人恐惧的现状,我心如刀割;回顾风华正茂的过去,我后悔莫及;展望毫无指望的未来,恰似世界末日即将袭来。
案情回顾:袁菱的丈夫龚某,是其贪腐路上的一个关键人物。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袁菱之所以大肆贪腐,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想把龚某“带起来”。
袁菱对龚某心怀愧疚,觉得多年以来,自己忙于工作,顾不上家庭,龚某牺牲很多。尤其一次宴请,袁菱被安排在都是男性领导的主桌,龚某却被安排在全是女性的家属桌,那个瞬间,袁菱更觉得对不起丈夫的付出,总想利用手中权力“拉”他一把。
为此,袁菱屡屡“创造”机会,让龚某和老板一起“办企业”,甚至在一次宴请时,主动找到某老板,一边敬酒一边说:“我老公你要带上,他也想做点生意。”
讽刺的是,袁菱处心积虑,非但没有给家庭带来幸福,反而害了自己,害了家人,原本美好的家庭随着她锒铛入狱分崩离析。
落马后,袁菱常常回忆起昔日在大学里的生活。她说,那时的生活条件不算好,可幸福指数最高。她始终记得,夏天的时候,一家三口省吃俭用买了个空调装在9平方米的书房,为了避暑,一家人挤在书房吃饭,其乐融融。可惜的是,这样的日子,不会再有。
“面对我犯下的一个个罪行,回想我对金钱如此怪异地追逐,置法纪于不顾,我真的撕心裂肺,我真的后悔莫及。”落马后,袁菱的忏悔姗姗来迟。
点评
《史记》记载,秦朝丞相李斯临刑之前,曾对其子哀叹:我想和你再牵着黄狗一同出上蔡东门去打猎追逐狡兔,又怎能办得到呢!父子相对大哭。贪权恋财,抽身悔迟,袁菱的哀叹与李斯何其相似。她落马后才知道家庭和自由的珍贵,已经来不及了。
权力可以成就一个人,也足以毁掉一家人。眷顾亲情,回报家人,本是人之常情,但问题的关键是,这种眷顾和回报,是以普通人身份,还是利用手中的权力?袁菱只想着补偿家人,为此不惜把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违纪违法,结果害人害己,锒铛入狱。她的行为,不是爱家人,而是害家人。
“一人不廉,全家不圆”。袁菱案警示我们,清廉是从政最好的“护身符”,只有坦坦荡荡做人、清清白白为官,才是对家人最好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