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一名科级“小官霸”、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赛罕区分局原副局长云建中,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寻衅滋事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五宗罪”,被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
判决书显示:从2012年起,云建中利用担任赛罕区国土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等职务便利,多次索取、非法收受多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直接指令下级国土所,帮助和纵容他人非法取土、非法采砂,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云建中还有巨额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差额巨大;2016年9月,被告人云建中因不满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对其工作的调动,在局长办公室寻衅滋事,辱骂、殴打时任局长,随后电话叫来社会人员李铁对报警的工作人员进行威胁;判决书还认定,2007年至2012年,被告人云建中先后三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用于建造房屋或非法取土出卖,数量较大,造成耕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数罪并罚,做出上述判决。
该案的查办,曾在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和国土系统引发强烈关注,被当地群众誉为自治区和首府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扫除小官恶霸,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一场漂亮仗。
据了解,2017年6月,根据巡视发现的问题,自治区纪委将云建中问题线索交呼和浩特市纪委提级办理。云建中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国土局盘踞多年,作风霸道,恶名在外,危害极深。1999年曾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2010年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在审查调查期间,许多知情人一度顾虑重重,三缄其口,专案组适时向社会公布案件查办进展,8月9日,案件公布当天,点击量便突破10万次,同时也收到了大量群众举报,为案件顺利查办提供有力的支持。
最终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认定,云建中作为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屡触纪律底线,“六大纪律”项项违反,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品行败坏,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其父丧事,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公款旅游;违反组织纪律,组织观念淡薄,不服从组织调整,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规发展党员,未经审批出入国(边)境;违反廉洁纪律,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活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搞钱色交易;违反群众纪律,在管理活动中违规收取费用,执行公务吃拿卡要;违反工作纪律,执法违法,多次插手、干预执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严重影响党员在群众中的形象。对党的十八大后出台的从严治党相关规定置若罔闻,且在纪律整饬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作为国土执法部门党员领导干部,频闯法律红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受贿、渎职等多个与职务相关的刑事犯罪。
2017年9月18日,呼和浩特市纪委做出给与云建中开除党籍处分决定,9月28日,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决定给予云建中开除公职处分。随后将其涉嫌犯罪线索全部移送司法机关。2018年1月29日,包头市昆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云建中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