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分别对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党委委员张志华,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幂生,赤峰市政府原副市长于文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志华违反政治纪律,参加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其女儿大操大办婚礼,并收受下属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申报个人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伪造个人任职文件及相关资料;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收受礼金,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张志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罪;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国家遭受重大财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罪;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且数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张志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
王幂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工作纪律,对自治区扶贫办、兴和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党的扶贫工作方针政策不力,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不及时不到位,以及兴和县政府违规向企业出借财政资金造成重大风险和不良影响问题负有责任。王幂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决定将财政资金出借给私有公司,涉嫌挪用公款罪;违法决定将财政资金奖励给私有公司,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罪。王幂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丢弃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
于文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用超标准越野车、违规借用豪华车辆;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申报个人事项,在干部职务调整、晋升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于文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以单位名义私分国有资产数额巨大,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且数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于文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大搞权钱交易,慷国家之慨、费百姓之财,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分别给予张志华、王幂生、于文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