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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切实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条件下的正风肃纪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日期:2020-03-31]

关于切实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条件下的正风肃纪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

2020年清明节将至,为切实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条件下的正风肃纪工作,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切实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条件下的正风肃纪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纪律规定。校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工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做到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安全、有序祭扫。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期间祭扫的相关要求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旅游、探亲访友、宴请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宴请、住宿、购物、旅游及其他事项;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隐秘场所;严禁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违规发放和赠送购物卡、消费卡等消费凭证;严禁借祭扫名义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违背公序良俗、社会公德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落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争做文明新风的引领者。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监督管理,带头倡导绿色文明安全祭扫,严格遵守有关部门规定,暂缓举办集体共祭等群体性活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三、严肃执纪问责。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按照“精准监督年”活动总体要求,对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及时通报曝光,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监督举报电话:7383704、7383706

举报邮箱:sdjw@imnu.edu.cn



                   内蒙古师范大学纪委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