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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

[日期:2013-03-0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加强调查研究

       进一步完善校领导联系学院制度,定期听取学院的工作汇报。定期与联系学院师生座谈沟通,掌握第一手资料。实行每学期定量听课制度,走入课堂,深入教学第一线。实行专题调研制度,对广大师生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校领导要根据分工职责,率领有关职能部门,专题专人调研,定期解决。

       二、精简会议和文件简报

       从严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规范会议审批程序,精简会议流程,严肃会议纪律。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提高会议实效。与会议无关的领导不陪会。

       以学校名义下发文件要严格审批,部门发文要严格控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积极推行网上办公,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推行“短、实、新”文风,不搞“穿靴戴帽”,不写空话套话。

       三、严格公务接待

       公务接待活动按照“热情、对等、节俭”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从严控制陪同人员数量,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四、规范出访活动

       严格执行出访计划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因公出国(境)严格实行限人数、限次数、限时间、限额度的“四限”政策,禁止组织无实质内容的出访团组成或出席一般性国(境)外国际会议或论坛。严禁公款出国(境)旅游。

       五、厉行勤俭节约

       严格控制报刊订阅范围和数量。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公款走访、送礼。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组织或参加各类变相旅游活动。严禁高标准装修办公室,装备高档办公用品。规范评比表彰活动。减少不必要的各类庆典、论坛和研讨会。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设“小金库”。

       六、强化检查落实

       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执行本办法。各单位要严格遵照执行,并把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述廉以及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纪委监审处要联合组织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纪委监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