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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深入学习《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办法》

[日期:2020-04-08]

4月8日下午,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开展了支部研学活动,对《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办法》进行了深入学习。

活动开始前,纪委副书记、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尚来强调了此次活动的意义,并要求大家要高度重视《工作办法》,把学习《工作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的重要工作抓好抓实,切实增强政治觉悟、法治思维、程序意识,学好用好《工作办法》,真正把《工作办法》贯彻落实到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中去,不断促进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监察专员办公室副主任、审理室主任林海河领学了“总则”和“领导体制”部分,对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遵循原则、领导体制等进行了重点解读。纪检监察室主任张玉兰结合高校具体实际情况重点对“初步核实”部分管辖权限、初核程序、初核方案制定、证据收集、处置建议、初核案件审核等内容进行了讲解。监督管理科科长乌云萨娜结合工作,对“线索处置”和“谈话函询”部分分级负责原则、审批权限、线索处置方式、廉政意见回复等条目进行了深入解读和剖析。大家结合学习《工作办法》的体会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和深入探讨。

活动结束后,大家感觉收获很大,对《工作办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把握,对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的认识。

据悉,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工作办法》以来,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自学、领学、研学、讨论等各种学习方式,深入学习《工作办法》,并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全面对标对表,边学边改边提高,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履职能力和工作实效,不断提高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