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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时间:2025-03-10 浏览量: 作者:

习近平总书记在刚刚结束的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正风肃纪反腐能力。 面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要求和反腐败斗争的复杂形势,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走向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一、深刻认识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内涵和意义

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基础,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既是一个有机整体,又各有侧重。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坚持权限为本、规则为要、程序为基,促使纪检监察工作规范、理念、实践和理论等全要素精细化。把纪检监察工作指导思想、理念思维、职责权能、组织程序等要素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形成统一规范、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又相对成熟定型的纪检监察体制。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作为一个有机系统,三者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促进,规范化是基础,法治化是方式,正规化是根本,统一于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过程。

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实质是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赋权、限权、行权,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一个不断深化、创新发展的过程,需要坚持不懈、持续用力。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履行好党章和宪法赋予职责的必然选择,是管住用好纪检监察权的关键举措,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

二、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推进各方面制度建设、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工作,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根本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也是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根本遵循,贯穿于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全过程。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监察官法将党的领导融入监察官职责履行、选用任免、管理监督各方面,强调“监察官的管理和监督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在纪检监察领域的生动实践,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勇于自我革命、带头推进法治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丰富内涵。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不仅反映自身履行法定职责的能力,同时影响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必须建立健全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工作程序,推动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促进权力监督制度和监督执纪执法体系更加规范有效。

三、实现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现实需要

随着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制定出台了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纪委工作条例等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法规制度,修订了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形成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提供有力制度保证。进一步健全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巡视巡察等统筹联动、协同发力的工作体系,推动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工作机制。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建设。

坚持依规依纪依法,自觉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监督执纪执法。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任务、管辖范围、权力边界,严格落实监督执纪执法程序性要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登记备案、保密等制度和监督执纪执法全流程工作规范,确保工作环环相扣、贯通衔接、权责清晰、流程规范。

纪检监察机关要一体履行党内法规和监察法规制定职责,促进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健全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增强法规制度权威性和执行力。要深化对一体推进三不腐的规律性认识,健全党领导反腐败斗争的责任体系,把不敢腐的震慑力、不能腐的约束力、不想腐的感召力结合起来,推动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

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是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的内在要求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高政治能力和法治水平,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客观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方面,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是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思想基础。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的科学判断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三化”建设政治方向不偏移。及时跟进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知识及纪检监察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等,形成理论学习常态化,以理论武装坚定政治方向、筑牢思想根基,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强化法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深刻领会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由党章和宪法赋予,承担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的重任既是政治要求也是法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规范行使,保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公为民。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升专业素养与工作能力,是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的必要条件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直接影响纪检监察机关能否依照党纪国法准确高效履行职责,直接影响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具备过硬纪法素养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能力的干部队伍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备条件。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规范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坚决防治灯下黑,为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提供组织保障。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关乎党的自我监督体制能否健康运转,是监督者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提升监督质效的必要保障。健全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权力滥用风险。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关键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不断提升正规化水平,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