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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原赛罕后勤服务 集团两起追责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

[日期:2018-12-05]

关于对原赛罕后勤服务

集团两起追责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


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

    近日,纪委监察处对原赛罕后勤服务集团及部分党员干部进行了追责问责。为进一步严肃纪律,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追责问责情况通报如下:

    2017年3月1日19时许,运输服务中心聘用驾驶员张利平在驾驶车牌号为蒙A40704通勤车在盛乐北街由东向西行驶过程中,与同向骑行电动车的张小超发生碰撞引发交通事故,造成张小超一级伤残。经和林格尔交警大队认定,司机张利平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且夜间行驶未降低行驶速度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张利平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张小超无责任。经协商,校方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及张小超三方达成赔偿协议,学校赔付张小超1752285.34元,保险公司赔付42万元。2018年3月7日,学校配合交警队、医院和张小超家属完成善后和赔付工作,并辞退了司机张利平。

    2018年4月4日下午,呼和浩特地区遭遇大雪天气,运输服务中心综合考虑天气条件、路况原因、行驶速度、行驶安全等多方面原因,决定停运通勤车。通勤车的停运引起部分学生及社会乘客情绪激动,强烈要求恢复运行通勤车,并有部分社会乘客在现场找赵飚询问并要求作出解释。在赵飚向部分乘客作解释的过程中情绪激动,态度强硬,被学生使用手机偷录视频并上传到互联网。视频遭网友大量转载和传播,引发网络舆情,给学校造成负面影响。

  经2018年11月6日校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运输服务中心副经理赵飚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运输服务中心经理芦建峰诫勉谈话,给予原赛罕后勤服务集团副总经理谢武斌全校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原赛罕后勤服务集团领导班子全校通报批评。

  上述典型问题的发生暴露出一些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纪律观念淡薄、工作作风不实、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保持警醒,对照检查,引以为戒。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向“严紧硬”转变。纪检监察部门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对“四风”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通报一起。严格“一案双查”,在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特此通报

 

 

2018年11月22日